来源: 时间:2023-08-26 16:28:32 作者: 点击:
根据校发《2023(74号)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我院于2023年8月26日进行了校级教学成果奖初审。对曹大有、刘明良等2位教师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进行了评议。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拟同意推荐曹大有、刘明良等2位教师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8月29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719-8846038。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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