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经科研处研究决定,即日起正式启动2021年度(自然年)汉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所有教职工2021年度(自然年)科研成果奖励须符合《汉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汉师校发[2018]16号)文件规定,并在校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时间截止后,科研处不再提取相关数据。
二、请所有符合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教职工把相关数据规范、完整、准确的导入校科研管理系统(如sci、ei等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调研报告的批阅件、专利的证书、获政府奖励的证书等);因著作需通过科研处初审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鉴定分类,请著作所有人提供著作一本,交科研处金勇老师(已在科研处备存的请忽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三、截止日期之前,我处将持续为所有教职工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2021年度(自然年)的科研成果数据。
四、联系人:金勇、雷乐慈、肖扬波 办公电话:8846021
科 研 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