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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31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有关考试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考试安排

序号

相关考试工作

有关要求

1

12月16日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①各系做好考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通知学生备齐三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②考前做好教室卫生工作。

2

2018年1月6日—

1月19日

期末考查、考试:

1月6日校内公选课考查;

‚1月7日网络在线课程线下考试;

l1月8日-1月12日期末考查;

„1月13日-1月14日公共课考试;

n1月15日-1月19日专业课考试。

①12月15日前将期末考试或考查试卷(含电子文档和评分标准)、印卷数量报教务处考试科;②公选课第18周随堂进行考查,在线课程考核统一安排,考查课第19周随堂或集中进行考查,考试课第20周统一安排l考试安排规范有序,须在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审核;„1月22日前必须完成成绩录入,上交记分册。

各系部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纸质材料(系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到教务处。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考试按要求规范操作,根据时间节点提前做好相关考试准备工作。

2.期末考查、考试课程申报,原则上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申报,个别需要调整的,由系部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3.期末公共课试卷提供A、B、C卷,专业课提供A、B卷,且试题重复率不得大于10%。

4.由教学系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安排要规范合理,12月20日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审核并于考前一周领取相关材料。

5.考试试卷务必严格履行教研室主任审定、系主任审批制度(在审核人位置签字);考试试卷应符合课程标准要求,难易适度切合学生实际;各部门务必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6.课程考核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必须采用统一的考查、考试方案(尤其是纸质笔试方式)同一时间进行,公共课中面向同教学系的同一门课程尽量采用统一的考查、考试方案,如果同一课程参考人数太多可与教务处提前沟通,商议考核方案。

7.期末考查课时间根据教学周历进行安排,17、18周结束教学任务的课程统一安排在第19周考查,原则上在原授课时间、地点安排考查,如需将几个专业或者若干班级统一进行考查,由系部与教务处沟通协调后安排,避免出现冲突。

8.期末考试每门课须安排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为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

9.考试使用教室原则上为本系自习教室,考试教室不够的可向其他系借用,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做好教室卫生。

10.考前各系须督促学生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入场时监考教师须认真检查证件。

11.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12.本科阅卷按照《关于加强本科期末考试阅卷规范管理的通知(教[2017]27号)》要求进行,专科阅卷参照执行。

13.试卷评阅、审核后,在1月22日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提交学生成绩记录及成绩分析。

14.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及期末成绩所占比例,根据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15.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考试档案建设工作,所有考试工作结束以后,需将考试通知、考试安排表、考场记载表和考试试卷等材料分本科、专科按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进行归档。

教 务 处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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