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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光录: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作者:时间:2018-09-19点击数:

——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本网讯 记者胡文江 周靖宇报道:9月17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一号会议室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书记纪光录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校领导吴冰、周进芳作中心发言。

党委书记纪光录要求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一定要以今天的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入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两个重要讲话精神,用以指导学校的宣传思想工作和教书育人工作;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切实抓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定要怀揣敬畏之心,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努力。

纪光录重点就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深刻把握《新条例》体现的基本精神;三是全面加强《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纪光录指出,《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要求的再细化、具体化,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条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的深刻体现,突显了政治建设、纪律建设的统领地位,突出了纪检监督执纪的“靶心”,体现了坚持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体现了越往后越严的执纪理念。

纪光录强调,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条例》文本,怀揣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以忠诚、坚定、担当、尽责的状态来贯彻落实。学校纪检干部要深刻领会、入脑入心,对照《条例》规范自我,做守纪标杆,切实发挥《条例》在管党治党中的利器作用;组织部要将学习《条例》纳入主题党日活动统筹安排;宣传部要通过丰富的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集中研学,营造深入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

纪光录还传达了十一届湖北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以及湖北省教育战线全面履行“三项责任”督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纪委书记吴冰从“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央新修订的《条例》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并结合学校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校领导周进芳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委宣传部长聂在垠、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书记曹赟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分享了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

校领导纪光录、杨鲜兰、付永昌、吴冰、陈俊、周进芳、潘世东、於全收、孙丽平、章平和中心组成员、副处级(实职)干部一起参加了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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